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
在确认了商标名称或图案以及要保护的产品类别后,我们将帮助您快速、准确地查询商标的成功率当广西商标注册成功率很高时,客户提供基础资料,我公司准备注册资料,经核实确认后申报。商标就像衣服一样。这是个好商标它不仅使公众更容易记住,而且有效地防止他人抄袭。商标注册包括公司商标、文字商标、形象商标、标志商标等,那么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呢?要多少钱?让我们来看看商标注册的过程和费用;
一、材料准备图标图案: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姓名申请需个人生活证件加个人营业执照。
二、商标注册程序设计阶段:任何品牌都有名字,就像新生婴儿一样,一辈子的名字是成长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商标主要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成。好的商标会让人印象深刻。一眼望去,请记住,复杂的商标不仅容易让人遗忘,而且会产生负面影响,注册复审的通过率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一个好的商标就在于它的简洁,而在于它最简单的结构,以容纳最丰富和最详细的企业文化。
三、调查阶段;商标注册离不开查询所谓商标查询实际上是为了确保在市场上没有注册的或现有的相似商标。也就是说,中国商标局将与对方申请的商标一起向商标局数据库查询。只有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才能顺利通过商标查询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注册商标与数据库发生冲突并被拒绝,商标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四、评审阶段;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种。简言之,正式复审,即申请文件复审、商标特征复审、商标必要说明复审和分类复审等。现阶段,复审结果有三种:一是通过复审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另一种是进一步确认并发出不正确的通知;是评审不合格,发出拒收通知。
实质审查是判断商标注册过程中实质性问题的合法性。现阶段,官方机构对商标申请的主要检查活动包括两部分,一是数据检索,二是分析比较通过对这两种方法的调查研究,最终确定了两个结果一个结果是通过初审,另一个结果是驳回申请此外,在现阶段应注意的是,在注册商标不成功的情况下,带有该商标的产品不应一次印得太多,以免在注册过程中因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法规的浪费。
五、公告阶段;商标注册顺利通过初步审查后,取得准予注册的决定,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许可注册的有关商标注册,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同时,商家还可以通过有效渠道获取相关公告信息,因为商家可以及时了解到商标注册的即时信息,从而及时制定对策,进一步谋划。现阶段,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或者虽提出异议但裁定后仍不成立的,登记生效并发给登记证书。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维护“诚信”的商业道德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探讨未注册商标产生的原因。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撤销权”和“使用权”制度之所以在目前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了未注册商标使用者的经济投机行为外,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以往商标立法和相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不合理规定。
我国新《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未注册商标使用者撤销权制度的效率与公平相结合,不再坚持“先申请原则”的限制,保护了商标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非驰名注册商标使用人五年以上未提出撤销使用申请的,而非驰名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因侵犯商标权五年后被要求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我国新《商标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借鉴专利法中的先用权制度。本法的精神在于妥善平衡专利申请人使用人的利益,保护其他发明创造人和设计人的利益。
商标法领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事实上,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有“优先使用权”制度来保护未注册商标。例如,英国《知识产权法》规定,商标的使用人必须在广西商标注册后5年内撤回商标。在此期间以后,商标成为不争的商标。但是,在先用户可以继续使用其商标,只要带有其商标的商品保持不变。我国商标法还应建立前置使用权制度,与上述撤销权制度相配套。
因为,虽然撤销权制度可以申请撤销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但其权益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由于注册人的商标在撤销期满后有权以侵权为由对未注册人使用,建议我国《商标法》规定,五年期满后,商标使用人不请求撤销注册商标的,可以继续使用,但限于原使用范围,只能扩展到原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权制度只能保护未注册商标的现有地位,不能将其扩展到类似商标和类似商品和服务,也不能延伸到其他使用领域。这样,既鼓励了商标注册,又保护了用户的使用权。
很多客户在注册商标之前,咨询最多的就是注册商标,会不会有风险,构成商标侵权,损害企业形象呢?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这个问题。
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商标也作为企业区分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重要因素,而企业品牌又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企业发展必须进行广西商标注册。
而在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在没有注册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就相当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去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的财产也会随时都有被侵犯的危险。
(一)商标即使在注册后也极易构成商标侵权
在我国的商标法中,商标侵权的标准是消费者的混淆标准,也就是说,商标侵权并没有严格意义上按照时间的顺序,即使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商标在实际意义上构成一般消费者的“混淆”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而若A、B商标近似且构成混淆,A商标注册早于B商标,但B商标在之后的经营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A商标也极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B商标的商标权。
(二)周边商标的注册易使部分消费者构成混淆,损害企业形象信誉
部分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为节省成本,往往只注册一个商标,而没有注册商标周边与之近似但严格意义上还达不到混淆标准的商标,这就造成一种风险:即一旦周边商标被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注册,则会损害企业形象与企业信誉,而为消除这种不利影响,企业的经济付出往往十分巨大。
(三)忽略商标的国际保护
企业只注重商标的国内保护而忽略了商标的国外保护,甚至很多企业即使产品已远销国外,在外国仍然没有注册商标。固然,这其中有成本、地域、人才等等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由于企业的国外商标的忽视,导致企业每年因此的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而且大多数损失已经远远超越在国外注册商标所需的成本。因为目前的微小的代价而放弃长远的利益甚至现有的巨大的利益,这绝不是符合企业追求利润本质的行为。
商标、版权和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商标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竞争市场的重要利器,而著作权和专利也是企业还注重的知识产权。小编为您详细讲解关于著作权登记的作品。
一、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产品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二、不能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又称版权,办理版权登记之前,应该弄清楚办理版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清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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