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

联系我们

  • 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

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

作者: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2 08:38:11

金融产品专利是指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资金融通工具。一般把金融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诸如保险柜、点钞机、运钞车等以技术服务为特征的金融产品;另一类诸如电子货币系统、网上支付系统、票据结算系统等以商业方法为核心的金融产品。

与金融专利相关的概念有:金融产品、商业、方法、商业方法、商业方法专利、网络商业方法专利、电子商务专利、计算机软件专利、商业模型专利、电子商务模式、商业方法系统等。

金融专利申请首先需要上传齐全的资料,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次日返还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专利号。其次是专利受理的过程,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受理通知书,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最后是有关审查的问题,初步审查相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完成就基本成功了,初步审查相对较简单,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补正。

而我们的实质只正针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开始实质审查。审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2014年新实施的商标法中,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之内,那么声音注册商标的规定有哪些?不能够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就是像国歌、军歌、已注册专利的声音、已申请版权的音乐不能够作为声音商标,也不可以进行申请。

其次是不能损害人家的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广西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人家在先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乐曲,像央视天气预报的前奏,你不能截一段来申请”;还有就是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或声音才能注册为商标。没有显著代表性的声音,一般不能注册成商标。可以申请声音商标注册的对象包含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在选取声音作为商标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一些刺耳的声音,例如说轰鸣声、比较尖锐的声音、喇叭声等等不建议大家选择,虽然没有法律规定这些不可以注册,但是在申请声音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商标驳回的情况,所以一般不建议大家选择这些声音商标注册。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后进行的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是否提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因此,也有人将初步审查称之为“形式审查”,但这种说法并不是十分准确,因为,在初步审查中,虽然主要是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和简要说明等专利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跟法定的格式一致,但是除此之外,还会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例如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是否明显不符合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规定、申请人是否有权在我国申请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等内容。

经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指明公布所依据的申请文本,之后进人公布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员会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会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守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是经国家商标局、工商局审核批准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司有优秀的商标、专利资深顾问及专业律师团队;公司专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广西商标注册,专利代理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版权所有:广西同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